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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人药物性肝损害需谨防
时间:2008-8-11 22:07:47 来源:安徽肝病网 作者: 编辑: 访问次数:

 众所周知,老年人各器官功能日渐衰退,慢性疾病缠身,需长期服药治疗,不可避免要增加肝脏负担。用药不当还会导致严重的肝损害。常见致肝损害的药物:
 
  1、心血管药物如:胺碘酮、氨力农、开搏通、普鲁卡因酰胺、肼苯哒嗪、苯妥英钠等;
 
 
  2、抗痨物药如:利福平、异烟肼等;
 
  3、抗肿瘤药物如:环磷酰胺、6-巯基嘌呤等;
 
  4、抗甲亢药物如:他巴唑、丙基硫氧嘧啶;
 
  5、抗生素类如:红霉素、四环素、灰黄霉素、二性霉素B、酮康唑、磺胺、氟哌 酸、先锋霉素IV等;
 
  6、解热镇痛药如:扑热息痛、水杨酸、保泰松、炎痛喜康等。
  
  判断药物性肝损害的依据 患者服用某种药物前并无肝损害,服用该药后出现相应肝损表现,并且停药后得到改善。多在用药1-4周出现症状,如发热、皮疹、瘙痒等过敏现象,以及肝区痛、黄疸或细胞损害,血嗜酸粒细胞增高,巨噬细胞或淋巴母细胞转化试验阳性,转氨酶及转肽酶等肝功能指标异常。
   
  药物性肝损的治疗 应立即停用有关或可疑的药物,密切观察肝损表现,注意卧床休息,给以足够热量与蛋白质饮食,食欲不佳者静滴葡萄糖及保肝药物。如有出血应给予止血药及维生素K、B、C等,并维持水电解质平衡。有过敏、黄疸深、且病情较重的患者,可酌情使用糖皮质激素2-3周。重度药物肝损可按中毒或重症肝炎处理,还可使用血透或人工透析。对该类药物或可疑的肝损药物,再次使用会加剧肝损,甚至危及生命,应绝对禁用。
   
  预防药物性肝损害 在使用某些具肝毒性或长期服用某些药物时,应定期观察血清转氨酶临床表现。对有过敏史、肝肾疾病的老人,应慎重选择药物。由于许多药物毒副反应发展迅速,定期监测并不能完全解决问题。因些,临床上应避免滥用药物及长期大量用药,以防发生严重的肝损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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